
少儿时期,尽管生活不富裕,每当亲戚子女嫁娶,母亲受邀出席婚礼,必定隆重其事。
当日下午,她会先到美发院“饰发”;傍晚时分,穿好“新衣”,她便拿出平时不轻易示人的首饰,一一戴上;夜色即临,快出门了,她便会在脸上涂上“雪花膏”,再扑点“姐妹牌”红粉。若我有幸同去,母亲也务必把我先装扮一番,让我穿着齐整光鲜,再带我出门。
长大后我才明白,母亲盛装赴宴是表示对婚宴主人的尊重。
戏剧中心九月份有一个青年相声演出,我与几名同事带一团学生前往观赏。学生订票时,我慎重地叮咛:到剧院观赏演出,必定要穿着端庄,以示对演出团体的尊重,因此同学们都得穿校服出席。演出当天,学生在学校集合。乘车离校之前,我提醒学生:进了剧场,不可饮水、吃零食,以保持剧场干净;演出在进行时,不得交谈,以免干扰其他观众或影响演员。
一团九十人,浩浩荡荡地来到戏剧中心,离开场还有25分钟。接着,大家列队上楼、入场,有条不紊,秩序井然。我看在眼中,乐在心里:孺子可教也!忽然,一位学生对我说:“老师,你看,有人穿拖鞋。”我放眼望去——不仅是“有人”,而且是“有很多人”;不只是“穿拖鞋”,而且是穿短裤、穿T恤、穿背心!我顿时感觉尴尬,愣了一下才回应道:“不要学他们。” 但是语气中却有一股莫名的无力感……
剧场内,我们的座位在第三层最高处,居高临下,台前观众的举止一目了然。蓦然,见到坐在前几排的一名妇女,一边看表演,一边大口大口地咬着手上的三文治;在她不远处,一名青年正握着罐装饮料,不时仰头畅饮……虽然剧场员工发觉后加以制止,但我还是不禁要叹一口气……
在剧场尚且如此,其他地方更不必说了。任何人不需要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除了巴刹、小贩中心、购物商场、餐馆、咖啡店、街边之外,连图书馆、医院、神庙、学校、讲堂、展览厅、机场等较为庄重的场所,都能看到一个共同点——穿着T恤、短裤加拖鞋的“三合一”族群!
我想:要有“优雅的社会”,就得先有我母亲那一代人的那一种“对他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