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怒不可遏,继续说道:“如果我孩子的脸有什么事,我要告你们!” 换位思考,我听见了怒气背后的锥心之痛。于是,我力持镇定地回应道:
“阿伟妈妈,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很心痛。这样吧,您先带孩子去接受治疗,我去把保险文件准备好,阿伟的医药费应该是可以通过保险索赔。阿伟是我的学生,我也很关心他的伤势。而且,您正在驾车,不方便谈话,我迟些时候再联络您好吗?”
“好吧。”或许是我的诚意发挥了效果,也可能是她正在驾驶确实不能一心二用,我们的对话就此暂时结束。
这一头放下电话后,我给另一头之前要求赔偿的妈妈打电话。我知道,在这个时候要求阿伟妈妈赔偿被撞的孩子一副新眼镜等于是在火上添油,因此我准备自掏腰包,先解决被撞孩子的索赔要求。
出乎意料的是,当被撞的孩子的妈妈知道阿伟的情况后,竟然主动撤消了赔偿的要求--想必这位妈妈深刻体会到阿伟妈妈的心情,将心比心,宁可自己吃点儿小亏,也不要给别人再添烦恼。子曰:“以直报怨”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
处理了被撞的孩子的投诉,我赶紧到学校办公室询问意外保险索赔的程序,然后再去见校长,向他报告了所发生的事情,并且与他预约了几段时间,以便安排阿伟妈妈到学校来见面。
校长没有怪罪于我,反而安慰我不要太担心。他还告诉我,为了防止孩子奔跑相撞,校方已经尽可能在校内各个角落置放盆栽,提醒孩子们经过转角处时放慢脚步,然而意外还是会发生。我们能做的是不厌其烦地教育孩子,并在意外发生后亡羊补牢,尽量把意外事件减少到最低点。
校长的明理与配合,抚平了我烦扰的心。
傍晚时分,我估计阿伟已经看了整容医生,便再度拨电话给阿伟妈妈。电话接通了,这一回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平和了许多,虽然言辞中还带着对学校的不满。然而,这对我来说无关紧要,我关心的是孩子的伤势。当我知道孩子不会因此而终生毁容后,我完全放心了。于是,我邀约了阿伟的妈妈第二天到学校来与校长和我见面。
第二天,一位穿着大方,文质彬彬的妇女来到学校办公室,当我知道她就是阿伟的妈妈时,感到很惊讶。因为我过去已经和她在学校附近见过许多次面,每次见到她时,她都是笑容可掬的,和我想像她在电话里盛气凌人的样子完全不同。由此可见,当一个爱子心切的妈妈看见孩子受伤时,对她会有多大的影响。
我把她领到校长室见校长。我们三人坐下后,我先做了开场白:
“对于这起意外事件,我要向阿伟妈妈您说声对不起。我在这件事中,犯了几个错误:第一,发生意外当天,我不应该只照顾因为没有交功课而放学留堂的学生,以致忽略了其他放学回家的学生;第二,我只是在口头上提醒学生排队走出课室,而没有亲自确保他们不是奔跑离开的;第三,身为阿伟的“公民与道德教育”科任教师,经过了几乎一年的时间,我还是没有教好阿伟在离开课室时不要奔跑。因此,阿伟妈妈如果您因为这件事要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我愿意承担责任,这件事与学校无关。”
我说这番话时的态度是认真、诚恳的,因为我反省再三,得出的结论是:在这整件事的过程中,唯一能够避免意外发生的掌控权是在我手上的。被撞的孩子是一个乖巧的学生,我在事后曾向他班上的目击者查问过,事发时他没有奔跑,他是被阿伟一头撞上的;阿伟班上的目击者也印证了这个事实。阿伟生性好动,自己也经常为此吃过不少苦头,这次也不例外;表面上看来他是“罪魁祸首”,但是他毕竟还是个有待教化的小童啊!而教化他的责任恰恰就在我身上。此外,事情发生在放学后离课室门口不远处,而我正是放学前最后一节课的教师,当时我就在课室里--我难辞其咎啊!
我说完后,校长接着也发表了他的看法,说了一些我的好话。过后,我们三人在非常融洽的气氛中讨论了一些有关校内的安全问题与避免意外发生的措施。“撞人事件”就此圆满解决了。
不过,从此我在学校里一见学生狂奔乱跑,必定会拦住他,对他说道:“孩子,别跑!”
(后记:阿伟脸上确实被镜框刮下一小片肉,幸好伤口不深,加上及时医治,四年后,疤痕逐渐隐去,不仔细看便看不出是伤疤。而阿伟经历这件事后就不再有与人相撞的事故发生了,虽然偶尔还是会调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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