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一对年轻夫妇在外用餐后,回家过马路时,被车撞倒,结果妻伤夫亡。一条仅仅29年的宝贵生命就这样白白地断送在马路上,已经足以叫人痛惜,可死者作为海外奖学金得奖人,刚完成博士课程,已经受聘于某大机构的背景,令人更是不胜唏嘘……
报章还特别报道:青年夫妇是在耐心等到交通灯的绿人亮起来,才一起过马路的,但就在快安全越过那一刻,被一辆快速转弯的计程车撞上——言外之意,这起意外是计程车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所造成的。这起车祸孰是孰非,虽无定论,但是根据平日在马路上所见,司机因不守规则而闯祸也是极有可能的。
“红灯停,绿灯走” 这是我们自小就学懂的基本交通公共规则。这看似简单的规则,如果大家都遵行不违,却具有保护生命的重大意义。但是偏偏就有人为了个人利益而违规,最终赔上了自己或/与别人的幸福与性命。
如果人的一生是一条道路,那每一个人人就是这条路上的车子。人和人相处,就交织出一幅纵横交错的公路图;人与人相互往来,就像是在这公路图上奔驰、行走,也有共同遵守的“交通规则”,以免互相撞击、造成伤害。
然而,人生的公路上,也一样有鲁莽的司机、任性的行人,他们藐视规则的存在,常常作出损人利己的事情,而守规则的老实人往往就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所以,我时时提醒自己,也教导孩子与学生:在公路上驾车、走路,我们得遵守交通规则,但也要很留意那些不守规则的司机与行人,因为只有自己遵守规则,还是可能会出意外的;而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要做一个老实人,也要提防不老实的人——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不害人,我们也不要被人害。
新闻来源:
http://v15.huasing.org/bbs.php?B=107_11209863;http://www.singapore3.com/thread-125929-1-1.html
7 comments:
有道理。我会在周记上发表意见。
邓老师,我看过TURN LEFT ON RED 的路标,意思是驾车者可在路上无行人时,就是红灯时也可左转。多可怕呀!人生太多规则,年年更换,真的是有创意吗?常提醒孩子:过马路时,是看和注意驾车者的驾驶行动,不是看车,是人用车撞人,车本身是不会撞人的。
邓老师,我很赞同您所说的“我们不害人,我们也不要被人害。”常提醒已工作的孩子:有时为了防人,要让要害人的人认识到:我是知道你是习惯害人的人。
洪先生:
感谢分享。:)
邓老师,听占米先生说,你认识习惯害人的人,最近得了不治之病,所谓人不治,天治。大家应学习做好人,不害人。
见事传事,八卦者。见事悟人生,智者也!
邓老师,则乃智者也!
以小见大,“育人”这神圣的使命时刻在邓老师的生命中!
钦佩!
祝新加坡44周年生日快乐! 您会不会写关于国庆日的post? 有写的话, 我一定会来看!
孔家宜
Post a Comment